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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多赖皮 孤寡老人获赔偿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6日 长沙保险赔偿律师  

案情介绍:

林某,男,59岁,属孤寡老人且有先天小疾,但很是勤劳,在一家棋牌室做内勤,上班早8点到深夜有时到凌晨。2012年5月19日晚下班途中,被小轿车碰撞受伤住院治疗,后经鉴定构成十级残疾。

为了达成调解自行委托鉴定机构出具残疾等级意见书等,后在交警处三方未能达成赔偿协议,无奈起诉到法院。2012年11月27日,庭审时保险公司对诉前林某自行委托的鉴定意见持异议,认为该鉴定属于单方委托鉴定,不能认定其效力。对此,该孤寡老人的代理律师林维清律师,为老人的应有合法权利据理力争,庭上双方辩论颇为激烈,林律师的代理意见有理有据、条例清晰,使得庭审辩论阶段精彩纷呈。

案情分析:

林维清律师为维护孤寡老人的权利,做了充分准备。

针对被告保险公司的 赖皮 狡辩。林律师提出严谨精彩的代理意见,期间多次驳斥保险公司的不道德不责任的赖皮行径。代理意见现整理如下:

林维清律师首先明确亮出自己的鲜明观点: 诉前原告自行委托的鉴定意见是完全具有证据资格的,依法应当认定该证据的证明力。理由如下:

一、原告诉前自行委托的鉴定意见,属于法定证据种类,应当具有证据资格。 鉴定意见 是《民事诉讼法》第63条明确规定的法定证据种类之一。因此,作为法定证据之一的 鉴定意见 当然地包括当事人诉前自行委托的鉴定意见。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编写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一书中指出的: 当事人有提供证据的权利;鉴定结论作为一种证据形式,也不例外。当事人要实现此诉讼权利,理应有权自行聘请专家鉴定人。 可见,诉前原告自行委托的鉴定意见在诉讼时向法庭提交的,则应当确认其证据资格。

二、《民事诉讼法》、《关于管理问题的决定》、《证据若干规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等规定,并未明文限制或禁止当事人诉前自行委托鉴定的行为,只规定并强调司法鉴定必须由符合法定资格的鉴定人依法鉴定等要求。可见,原告诉前自行委托鉴定,是法律并未限制或禁止的行为。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28条的规定: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可见:该条款对诉前自行委托鉴定的行为是持肯定态度的,并原则上已确认了一方当事人诉前自行委托有关部门所作出的鉴定意见的法律效力。

三、根据现行《民事诉讼法》第72条第1款规定: 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另根据(参考)2012修正的《民事诉讼法》第76条第1款规定: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可见:1、是否鉴定是诉中当事人或法院的诉讼权利或义务;2、只有在诉中当事人申请鉴定或法院决定鉴定的前提下,才应当适用 协商确定 或 法院指定 的两种方式方法。因此,原告诉前为了调解等正当目的而委托鉴定的,是一种合理合法的取证维权行为,其正当性应予以确认。

四、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72条第1款的规定: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认可或者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证明力 。据此,原告诉前自行委托的鉴定意见作为诉讼证据提交法庭的,属于该条款规定的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 ,如果相对方虽持异议但并未提出相反证据进行反驳或提出的证据不足以反驳的。法院完全可以确认该证据的证明力。

五、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28条的规定: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可见:1、该条款原则上已确认了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的法律效力;2、而且强调只有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时,方可准许其重新鉴定。被告保险公司虽持异议但并未提交证据进行反驳,庭审质证时被告保险公司已经申请重新鉴定的。因此,应当依法确认该证据的证明力或同意被告保险公司的重新鉴定申请;如果被告保险公司撤回重新鉴定申请的,则应当视为其放弃对该证据的异议。

综上,代理人认为,原告诉前为达成调解而自行委托的鉴定意见,依法具有证据资格,依法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审判结果:

2012年12月5日,该一审法院完全采纳林的代理意见,依法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请求。

法律依据:

1、作为一名应当全力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尤其是残疾、孤寡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利。不要畏惧困难!在每一个辛苦曲折的案件里,在我们的每一份辛勤付出里,我们履行了自己所担当的社会使命,我们一步步实现了职业的价值。

2、保险公司有些从业人员的道德我们是不敢恭维的,本位利益和个人利益,已经充满了他们昏沉的灵魂。他们甚至忘记了法律的义务,忘记了抚养他们的真正的 衣食父母 。我有点鄙视,更有点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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