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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从事代销基金门槛公布 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亿

发布时间:2017年8月10日 长沙保险赔偿律师  
保监会18日就保险机构销售基金管理规定向保险业公开征求意见,主要包括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拥有超过30名基金从业人员,以及基金销售结算资金与自有资产分离等。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今年2月1日。

  多数险企达到门槛

  根据规定,保险公司欲从事基金销售业务,须满足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持续从事保险业务5个以上完整会计年度、最近3年连续盈利,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30人。记者粗略统计,除东吴人寿、珠江人寿、弘康人寿等险企因注册资本不足或成立时间不足5年之外,多数险企都能够满足保监会规定的基本要求。

  同时,保监会要求保险机构销售基金应当符合证监会对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应当与保险机构自有资产进行有效隔离。在基金销售过程中,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禁止保险机构或者销售人员接受基金投资人用于基金投资的现金。

  基金销售渠道将改变

  一寿险公司人士表示,保险机构加入基金销售,势必会极大改变现有基金销售渠道,“因为不论是银行还是券商,都是坐在家里等着客户上门,只有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会主动跑出去拜访客户。此外,通过基金销售的激励,也有利于保险营销员提升为复合型的理财规划人才,这也是监管部门对营销员体制改革的指导方向。”

  不过,人才资源的问题或许将成为保险机构销售基金的最大障碍,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保险机构的基金销售人员需通过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中的“证券市场基础知识”和“证券投资基金”两科考试;或通过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考试,获得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考试成绩合格证。

  上述寿险公司人士表示,按照这些条件,除非保险公司能够在短时间内从其他机构“挖角”到大量的专业人员,否则很难迅速启动基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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