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保险赔偿律师
法律热线:
手机:
4006686166
4006686166
邮箱:2851289666@qq.com
地址:
站内搜索

男人竟拿妇科病发票去理赔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6日 长沙保险赔偿律师  
  骗保多集中在医疗险和车险,和医生、汽车修理厂联手骗保的现象较常见

  
500)this.width=500" vspace=10 border=0>
图/东方ic

  连续七次被狗咬去保险公司要保险金,男人拿着妇科疾病的治疗发票去理赔……这样稀奇古怪的例子在保险公司却不新鲜。“这些典型的骗保行为其实是害人害己。”一位寿险企业的负责人向羊城晚报记者表示,相关责任人一旦构成保险欺诈,不仅自身利益得不到保障,保险金被没收,登上保险公司的黑名单,而且情节严重的还要负刑事责任。

  医疗险和车险常遇骗保

  为了非法获取保险金,不少人铤而走险,保险欺诈手段花样百出。日前,某保险公司业务员称,碰到一个男人拿着医院开的妇科疾病治疗发票来理赔。记者了解到,一般来说,医疗险及车险经常会遇到骗保的情况。

  “骗保的共同特征是,被保险人未发生保险事故却谎称发生,并通过各种不同的方法获取相关虚假的理赔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金,以达到骗取保险金的目的。”一位大型险企的相关负责人透露,每年保险公司需要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进行核保理赔,用以鉴别真假事故。在医疗健康险中,存在着虚开发票、冒名顶替、与医生联手骗保的现象;而在车险中普遍存在着人为制造事故、车主与维修厂联手骗保的现象。

  冒名顶替虚开发票最常见

  该负责人介绍称,在他接触的案例中,虚开发票和冒名顶替的案例层出不穷,他所在的保险公司刚刚处理了一单冒名顶替的骗保案子。

  投保人林女士为自己25岁的儿子投保了一份医疗加意外险种。去年年底,其向保险公司提交了茂名市人民医院病历和发票、医疗险理赔申请,一共涉及医疗费9256.30元。医院归档病历记载,被保险人不仅已婚,还有孩子。但实际情况是,林女士25岁的儿子还没有结婚。经过调查发现,住院的另有其人,是林女士的亲妹妹。由于被保险人冒名顶替住院,最后公司不仅拒付保险金、解约保险合同,保费也不予退还。

  虚开发票的案例更是屡见不鲜。被保险人李女士2009年买了25万元的意外险和1万元保额的附加意外医疗险。不久前,其向保险公司报案称,因搬东西时不慎碰到胸部导致左胸肋骨骨折,到广医二院门诊就诊。保险公司核查时,发现部分门诊发票费用较高,于是前往广医二院收费处查询,发现被保险人并没有该院的住院记录和收费记录,发票也是假发票。最后李女士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仅没获得赔偿,还上了保险公司黑名单。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据记者了解,与个人在医疗健康险中的骗保行为相比,一些蓄意骗保的犯罪团伙往往会联手骗保。“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已经触犯刑律。”上述负责人表示,不仅保险法有处罚规定,我国刑法中也明确规定,进行保险欺诈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汽车维修中,有些车主甚至在知情情况下与汽车维修厂联手骗保。“最常见的是故意制造车祸,用全责车去维修,赚取高额的材料费和维修差价。”一位财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比如选择一辆保额较高的好车,故意制造车险事故,在保险报案时报全责获得高额的保险理赔金。有些老练的“车祸制造者”甚至在制造事故前换上旧的汽车零部件,以“降低”成本,而在拿到保险金之后再更换原有汽车配件。

  提醒:骗保后果很严重

  1、保险公司拒赔。

  2、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合同自动解除,已交的保费不予退还。

  3、一些保险公司会有存档记录,相同的险种在同一个公司可能不会再销售给认定的骗保人。

  4、情节严重数额较大的触犯刑法,负刑事责任。


All Right Reserved 长沙保险赔偿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400668616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