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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个险代理人骗保 遭重庆保监局处罚

发布时间:2016年3月8日 长沙保险赔偿律师  
  4月25日电 据保监会网站消息,经查实,2012年4月,中国人寿  (601628 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重庆分公司个人保险代理人彭艳群向投保人罗某销售“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一是虚假宣传特别金、关爱金、福寿金三项收益还有“累计生息”收益721157.30元。根据保险条款规定,特别(生存)金、关爱金、福寿金没有累计生息的收益。

  二是虚假宣传保单红利至75岁可领取900539.05元。根据保险条款,红利收益是不确定的,而彭艳群宣传的红利收益水平比该保险公司假设的高档红利收益水平还要高。

  重庆保监局认为,对于特别生存金、关爱金、福寿金三项收益的累计生息的宣传,与事实不符。首先经中国保监会备案的“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中并无累计生息的规定。其次,即使客户愿意将特别生存金、关爱金、福寿金留存在保险公司,其累计生息也是不确定的。彭艳群对于保单红利的宣传也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将不确定的红利收益宣传为确定收益,且明显夸大收益水平。

  综上所述,彭艳群在销售保单过程中存在欺骗投保人的行为。重庆保监局决定对彭艳群警告并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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