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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 金融保险流出逾15亿

发布时间:2021年1月30日 长沙保险赔偿律师  Tags: 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金融保险流出逾15亿

 宋律师,长沙保险赔偿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增强金融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金融企业的稳健发展,根据各地反映企业所得税征管中的一些情况,现对金融保险企业若干政策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金融企业贷款利息收入所得税处理问题


  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期计算利息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发放的贷款逾期90天尚未收回的,此前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应按规定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此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待实际收回时再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金融企业已经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或已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应收未收利息,如逾期90天仍未收回的,准予冲减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保险企业营销员佣金支出税前扣除问题


  保险企业应按保险合同的全额保费收入计入应税保费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保险企业支付的佣金不得直接冲减保费收入。


  保险企业的佣金支出,在不超过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营销业务保费收入总额的5%部分,从保单签发之日起5年内,凭合法凭证据实在税前扣除;对退保收入的佣金支出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保险企业应如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的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以前已按原有关规定处理的,不再退税,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应按本规定执行。







金融保险流出逾15亿



  A股市场周二早市资金小幅流出,医药股受到资金青睐,而昨日大涨的金融保险板块资金流出已超过15亿元。


  监测数据显示,截至中午收盘,深沪两市合计净流出资金10.13亿元,其中超大宗资金净流入4.08亿元,大宗资金净流出14.79亿元,非大宗资金净流入5803万元。


  证监会行业次类中,共有14个行业出现资金净流入,医药生物制品板块流入资金达8.19亿元,信息技术板块净流入6.57亿元。8个行业录得资金净流出,金融保险抛压较重,净流出15.64亿元,采掘液晶流出10.66亿元,房地产、金属非金属板块流出金额均超过4亿元。


  个股方面,今日登陆中小板的仙琚制药和罗普斯金资金流入居前,分别流入3.11亿元和9310万元,资金流入靠前的个股还有吉林敖东、中国联通、中海集运。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平安、西山煤电、宝钢股份为净流出前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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