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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农合住院最高补偿提至10万 狂犬病纳入补偿范围

发布时间:2014年7月20日 长沙保险赔偿律师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财政厅联合下发2013年广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技术方案。依据方案,2013年“参合”农民住院费用最高补偿封顶线提高至10万元,9个医疗康复项目可按住院标准报销,方案还首次将狂犬病暴露后处置费用纳入住院统筹基金补偿范围。

  据悉,2013年广西“参合”农民年人均筹资水平为340元,比2012年增加5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标准280元、农民个人缴费60元。2013版广西“新农合”医疗基金补偿技术方案出台后,农民住院医药费用补偿比例明显提升,乡级住院费用补偿高达90%,住院费用最高补偿封顶线也提高至10万元,比2012年增多2万元。

  针对广西狂犬病发病率和死亡率高的特点,方案首次将狂犬病暴露后处置费用纳入住院统筹基金补偿范围,按住院补偿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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