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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个案能否打开营销员维权之门

发布时间:2016年6月3日 长沙保险赔偿律师  
  自3月20日汇丰人寿宣布关闭个险渠道影响代理人权益的事件已近一个月,至今监管层和行业协会静默的态度表明,此事仅是保险公司发生的个案。

  事实上,2012年利润大幅下滑,2013年首月“开门不红”,都说明我国寿险业目前正经历着发展的乏力期,但越是如此,越凸显出个险渠道对寿险保费的贡献之大。2012年年报显示,中国人寿  (601628 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个险渠道保费收入占全部保费收入由2011年的50.5%上升至2012年的55.7%;新华保险  (601336 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由2011年的38.8%提升至45.1%;太保寿险从2011年的45.9%提升至54.6%.这些数据一再表明,个险渠道是当前寿险保费收入中最为稳定且仍旧持续增长的渠道,而该渠道的每个个体——营销员,更是寿险业当之无愧的保费抓手。也正因如此,如汇丰人寿般“粗暴”关闭个险渠道的行为,被定性为个案更为合适。

  不过,虽是个案,但考问的却是300余万营销员权益保护的问题,而从目前的结果来看,这一考验确实暴露出诸多问题,首当其冲的便是营销员权益无人保证。

  随着社会环境的不断进步,我国保险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保险营销员管理的一些体制机制性矛盾和问题开始显现,管理粗放、大进大出、素质不高、关系不顺等问题比较突出。去年,保监会发布《关于坚定不移推进保险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剑指“营销管理粗放、队伍不稳、素质不高”的现状,并开始重新整顿保险营销员队伍。

  但有些特殊的是,汇丰人寿的营销员团队30%拥有海归背景、40%拥有硕士学历且客户资源较好,这与监管层力促整改的“素质不高”的营销员显然不能归为一类。而这类“高素质”营销员却恰恰遭遇闪电裁员,令整个行业不得不反思,为保护消费者利益,在专注扭转行业形象、从业门槛一再提高之余,是否也应该出台保险营销员权益保障制度。

  耐人寻味的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早在2008年就设立了保险营销工作委员会,该委员会成立之初时表示,其宗旨是努力为全国保险营销从业人员搭建一个高效务实的自律、维权、服务和交流的平台。但从可查信息来看,该委员会至今未能开展相关活动,且20多位委员中仅有2名是保险营销员,大部分仍是保险公司高层管理的代表。可见,维护营销员权益的意识已有,平台已有,唯独缺乏开始运转的动力,或许此次事件正是那根导火线。

  显然,此次事件若仅单纯涉及营销员的利益,则较好解决,也不会牵扯出其他问题,但事实上,作为连接保险公司与广大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纽带,营销员利益受损,必然导致投保人利益受牵连。在汇丰人寿宣布关闭个险渠道的第二天,就有投保人来到汇丰银行办公地,咨询此次关闭个险渠道的相关事宜,要求公司方予以确认及解释,一些投保人则手持保单要求退保。与此同时,也有业内人士预测,随着事件进一步发酵,未来两至三个月,汇丰人寿或将迎来退保潮。

  毋庸置疑,营销员是保险行业塑造社会品牌与提升行业地位的形象大使,是提高公众对保险认知度的保险知识的传播者。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对此次事件公开表示:“行业出台许多约束代理人的制度,鲜见保护代理人的措施。改革营销体制或公司业务渠道调整,不能忽视对于代理人权益的保护。损害保险代理人权益,也会对客户利益和行业形象造成影响。改革与调整中兼顾各方利益是大智慧。”

  汇丰人寿的情况虽属个案,但也提醒了全行业,在建立营销员队伍整肃机制的同时,不能忽视建立营销员维权机制,否则整肃机制将根基不牢,难以为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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